一、理财产品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公司理财产品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二、理财产品向关联方支付的费用。
公司理财产品应付关联方费用累计人民币505万元和美元1.1万元,包括支付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销售手续费、财务顾问费。
三、与关联方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公司理财产品未直接与关联方进行债券(含回购)交易。
四、报告期末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
报告期末由关联方银行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27亿元和美元4.86万元。
五、理财产品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公司理财产品未在承销期内直接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六、理财产品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及资管产品。
本报告期,公司旗下各理财产品直接投资于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及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参见理财产品定期报告。
七、报告期末产品通过资管产品持有的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本报告期末,公司旗下各理财产品通过资管产品持有的关联方发行证券的具体情况参见理财产品定期报告。
特此公告。
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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