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是由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资理财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交通银行有限公司开展服务类关联交易费用累计约9.68万元。
公司担任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所投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为关联交易管理。按照投资顾问合同,投资顾问费以每日前一个估值日的信托财产净值为基础,按照0.17%的年费率收取,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顾问费约为4.38万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未发生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旗下理财产品的事项。
上述交易信息不含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可免于披露的关联交易信息。
以上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业务条件符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要求,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特此公告。
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风险提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材料由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提供。公司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理财财产的投资运作。
免责声明:
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是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受其监管的理财公司。
本文件中所表达的观点以及陈述的信息是一般性的观点和信息,其与具体的投资对象、财务状况以及任何的特殊需求无关。文件中所表达的观点不构成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的投资建议或任何其他忠告,并可能随情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些观点不必然反映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任何部门的观点。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尽力严谨处理本文件中所述的观点和信息,但并不就其准确性作出保证。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观点与信息,请与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联系。
投资存在风险,过往的业绩并不代表将来的表现,理财产品净值及其收益可能会不断变动。
本文件不是对任何人投资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所管理之产品而提出的建议、要约邀请或要约。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所管理之产品前,应详细阅读其理财法律文件、销售文件及/或相关公告。
除非另有注明,本文件所包含的所有资讯均为本文件使用时之当时资讯。
本文件之目的仅为提供资讯,非经施罗德交银理财有限公司授权,任何人不得整体或部分阅读、打印、保留、复制、传播、散布、引用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本文件。